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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申领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

2021-11-25

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申领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

为进一步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充分发挥以工代训政策效应,鼓励支持企业以训稳岗、以训扩岗,根据甘人社(2020199甘人社厅发(2021)12号、甘人社(202189酒人社(2021)467号文件精神,2021年持续开展缓企稳岗扩就业工作,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以工代训,符合条件的企业,每人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2020年2月1日-2021年9月30日为200元/人.月,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为500元/人.月。(2020年度已申领过6个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未够6个月的可继续申报至6个月满)。
    一、申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或生产经营主体,可申领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当年用电量、营业收入较疫情前相应指标有所下降),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1、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玉门市新天地大厦16层1608室)  
    2、联系电话:0937——3351380

后附:《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酒人社(2021)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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