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1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工作的通 知
关于落实2021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工作的通 知
各参保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1]65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落实2021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NO.1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象
在玉门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一般不超过5年。
NO.2 补助标准
(一)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3人(含3人)以下的、4-5人的、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人或股东。
(二)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及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办的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人或股东。
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等费用。同一法人代表名下有多家企业的,只能享受一次。对以前年度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助的经营主体和法人,不再重复给予补助。
NO.3所需资料
1、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为退役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为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上报,原件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NO.4 申报时限及地点
申报时限: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
申报地点: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办(新天地16楼1620办公室)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提交资料的不再受理。
NO.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玲 联系电话:3351874
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