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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就业创业服务事项经办咨询

2021-06-25

1、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或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申请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二寸照片2张;(4)原《就业失业登记证》;(5)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6)中专及中专以上毕业证、低保证、退伍证、残疾证。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036

2、失业登记。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六十五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劳动合同;(4)二寸照片2张;(5)原《就业失业登记证》;(6)中专及中专以上毕业证、低保证、退伍证、残疾证。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036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可向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玉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申请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残疾人证、低保证 等相关证件;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地点: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核。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型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放宽至失去土地的农民)。

申请材料:1)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申请及花名册;(2)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求职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3)中专及中专以上毕业证、低保证、残疾证及退伍证;(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117

5、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申请材料: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2)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单。由各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按月到市民中心进行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的银行帐户中。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25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117

6、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材料:1)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0117

7、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材料: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2)劳动合同。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045
    8、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
    申请材料: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由申请人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认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到市民中心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的银行帐户中。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045

9、个体及合伙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玉门市境内办理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不受甘肃省户籍限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个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2)本人户口本;(3)居民身份证;(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就业创业证》;(7)创业培训证;(8)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本人及配偶征信证明;(9)复转军人退役证;(10)高校毕业证;(11)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138;0937-3351879

10、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

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5)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一年内的财务报表;(7)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8)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出资人及贷款企业征信证明。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138;0937-3351879

11、创业培训报名。创业培训是面向具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或中小微型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的激发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普及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活动和指导服务。

申请材料:培训登记表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138、0937-3351874      

12、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是对具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给与补贴,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创造和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创业培训。

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培训人员身份证、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机构申请材料(培训人员身份证、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楼1620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1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满1年,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5)毕业证书(仅高校毕业生);(6)《退役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退役军人)。由申请人员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帐户。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楼1620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14、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每年给子 60 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补助,补助 期限不超过 3 年。

申请材料:1)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文件;(2)孵化基地可行性报告;(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入驻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专职工作人员、创业导师情况表;(6)入驻(孵)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创业实体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合同)复印;(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已认定的省级基地(园区)申报的资料审核后,向上申报补助。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楼1620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15、市、县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补助。对酒泉市级和玉门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由人社、工信、就业部门进行考核后,依据考核得分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的奖补,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1)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申请表;(2)孵化基地可行性报告;(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入驻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专职工作人员、创业导师情况表;(6)入驻(孵)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创业实体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合同)复印;(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和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已认定的市级基地(园区)进行考核后,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向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根据考核得分给予奖补。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楼1620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16、入孵初创企业补助。对进入省级以上创业就业孵化示范 基地(园区)的小微企业,符合领取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36个月以内,吸纳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给予每户 5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请材料: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申请单位与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孵协议(4)入孵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5)入驻(孵)企业与吸纳带动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6)入驻(孵)企业为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入孵企业申报的资料审核后,向上申报补助。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楼1620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17、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对申请参加技能培训的重点群体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包括“六类人员”:(1)贫困家庭子女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退役军人、残疾人。

申请材料:身份证、培训登记表。

办理地点:玉门市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045

18、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六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或定点培训机构给予600元至1500元的培训补贴,(其中:A类1500元、B类1200元、C类1000元、D类600元)。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机构为六类人员代为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20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19、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对认定的困难企业并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企业实际参加培训的职工人数,给予企业每人500元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1)培训前备案(困难企业在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前,应向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困难企业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的还应提供委托培训协议进行备案);(2)培训后提交资料(困难企业或委托的定点培训机构按备案的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任务后,向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培训补贴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培训期间影像资料、培训考核评价报告、定点培训机构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开户银行信息等资料);(3)培训过程监管(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困难企业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过程要进行实地检查、抽查,培训结束时企业要组织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报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20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20、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全市组织开展了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企业(含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企业实际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

申请材料:1)培训前备案(企业拟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应向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2)培训后提交资料(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任务后,向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培训补贴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开户银行信息等资料)。

办理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620室

咨询电话:0937-335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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